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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中国大学内部治理的困境及其制度超越
来源:陈鹏   发布时间:2014-12-09   浏览次数:

大学治理是通过大学各权力主体及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力配置和制度安排以实现彼此权力的分有与制衡,达至公平与效率的最佳契合。

一、大学治理的理想诉求 (一)有限自治。大学的自治从来就是以有限自治的形式而得以存在。(二)共同治理。是一种多元、民主、合作的行政模式。(三)民主管理。包括两个主要方面:一是各利益相关者有资格、有权利以一定方式参与学校的决策与监督;二是通过民主商议或一人一票的方式参与决策与监督。(四)积极回应。回应是权利主体的传导机制。(五)协调合作。权力运行既需各司其职、相互制约,亦需相互协调增进合作。(六)简约高效。

二、大学治理的主要困境 (一)权力怪相。其一,权力本位。其二,权力越位。其三,权力缺位。其四,权力无位。(二)组织尴尬。其一,功能相近的工会—教代会。其二,有名无实的董事会。其三,软弱无力的学术委员会。(三)制度缺失。其一,核心规则缺失。其二,巧用形式合法。(四)运行阻滞。其一,部门壁垒。其二,等级分明。其三,繁文缛节。

  三、大学治理的实践探索 (一)融合多元理念。1.管理主义与宪政主义兼收。2.外来制度与本土经验兼顾。3.单一治理与多元治理兼容。(二)消解官僚本位。其一,结构合理。其二,分权适中。其三,职能清晰。其四,岗位专职。其五,有效监督。(三)建立”责任政府“。其一,加强权力者的责任意识与平等意识。其二,建立权力主体的回应意识与回应机制。其三,健全民评民选的制约机制与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