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动态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研究动态 > 专家视角 > 正文
专家视角
高松 | 研究型大学学术组织结构的稳定性与适应性
来源:《大学与学科》   发布时间:2020-08-27   浏览次数:

大学的资源总是有限的,在政策和资源约束条件下,集中力量建设若干甚至只建设一两个优势学科,这是国内不少大学一种现实的战略选择。如果这些学科具有未来发展前景,并可在一定程度上带动整个大学的发展,这样做未尝不可。不过,长此以往,有些大学就很可能会演变成单科性的专业学院,很难称其为大学,而缺少多学科和多样性的大学也是不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大学的学科建设既要考虑现有的基础和优势,更应着眼未来学科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布局和发展新领域和新方向,即便是传统优势学科,也需认真分析研判其未来发展前沿,而不是简单看现有什么方向,未来就一定延续下去。大学特别是研究型大学的学科和学术发展,既要服务和支撑当下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更要引领未来行业和新产业的发展。而学科的建设和发展,不仅需要大学层面的战略规划与布局,更需要基层学术组织(单元)去承担和支撑。已有的或者新建的学术单元,需要什么样的组织结构的改进和创新,才能既能够稳定支持大学开展一些更为基础长远和专业艰深的研究和教育,又能够灵活适应多学科和跨学科融合研究和教育的趋势和迫切需求。笔者在国内外研究型大学学术组织结构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尝试提出一些设想和建议,以期能在办学实践中探索形成一种稳态与动态相结合的、能够激发学术组织主动性和创造性的结构。

大学的核心使命是人才培养,通过知识传播,特别是知识生产来培养学生。而知识生产主要依靠学术人员的创造性劳动,那么如何更好地激励激发学术人员的内生动力,主动而持续地开展创造性研究,提高学术生产力,需要进行学术生产关系的调整和改革,这实际上也是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世纪以来,大学逐渐形成以学科为基础的院系组织治理结构。在今天国内外许多大学里,院系结构仍然占据主导地位。这种结构对于系统地传授和传播学科知识是有其优势的,但是在应对科学研究高度交叉融合发展的趋势、促进多学科交叉研究和教育等方面则存在明显不足。为此近20年来,国内外很多研究型大学进行了许多积极有益的探索,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在大学的传统院系之外,新成立一些跨学科的研究中心、研究院所或者研究集群(Cluster),这些跨学科学术组织既有实体也有虚体,教授聘用和学生(更多是研究生)培养机制较为灵活多样,在促进跨学科研究和教育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解决好与传统院系的交叉融合和协调发展,从而更充分激发大学的活力。

就研究型大学中学术组织的职能而言,教育与研究合一,自洪堡创建柏林大学之始一直传承至今,院系和研究院所一般都具备合二为一的功能。但基于主要功能,亦可将大学内部的学术组织分为承担教育功能的单元和承担研究功能的单元两类:主要承担教育功能的单元是设有本科和研究生培养项目的院系;主要承担研究功能的单元包括研究所或研究院、研究中心和实验室等,虽然一般不开设本科专业,但常会设有本科生教育或研究项目,大部分开设有研究生项目,有些更关注交叉学科研究生的培养。

总体来看,学术组织(单元)的结构,不管是院系还是研究所,均包括成员及成员的内部关系和组织构架。传统的学术单元的结构,是以传统的学科划分为基础的,以专业教育为中心,学科界限比较分明,主要是为方便培养专业人才而设立,这里的专业人才不单指本科生。许多研究型大学,特别是美国的一些顶尖私立大学,本科生占比一直比较低。本科生的多寡,对于一些基础性院系的存在和延续与否具有一定关联,但没有决定性影响,美国研究型大学的不少院系更注重研究生的培养。大学需要考虑院系学科布局的基础性、多样性和前沿性,及其对教育的贡献,这种贡献往往不限于单一学科。美国研究型大学的院系等传统学术组织,成员相对固定,是一种以长聘教授永久成员PI(Principal Investigator)为核心的组织,流动性成员以博士后和研究生为主,合作PI(Co-PI)即便有,也是永久成员组内的非独立成员。这种组织最大的特点是稳定性强,有利于长线学科,特别是基础学科的发展,并且有利于保持某一学科领域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标准。此外,院系相对固定的长聘教职,一直是吸引优秀学术人才的岗位。年轻学者对于工作岗位稳定性的心理期望,在国内表现尤其明显。因此,妥善解决“事业编制”至今仍是我国大学学科与队伍建设不得不面对的体制性问题。

不断发展中的新设立学术单元的结构,常以方向和问题为导向,以跨学科研究和(或)教育为目标。少数新机构未来有可能发展成为一个院系,有些则将需要周期性调整研究领域和方向,有些则将在完成阶段性任务后终止。国内外许多大学基本上通过“做加法”来新建这类学术组织,但是如何有序稳妥终结,还鲜有可借鉴的案例。这类组织的成员聘用采用多种模式,比较常见的有联合聘任(Joint Appointments)、共同资助聘任(Co-funded Hiring)和集群聘任(Cluster Hiring)等,大多采用“永久成员+流动成员(校内其他院系的永久成员)+专聘研究人员(含博士后研究人员)”模式,比较好地兼顾到本科生项目(含课程、课程模块、证书、辅修等)和研究生培养项目。也有少数未设永久成员,采用“正式研究员(聘任校内其他院系的永久成员3-4年)+访问研究员(聘任校外相关院系的永久或非永久成员1-2年)+专聘研究员(含博士后研究人员)”模式,阶段性地聚焦某些选定的新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的开拓性研究,同时培养研究生并为本科生开设一些跨学科课程。

相较于传统的院系学术组织,跨学科学术组织具有更好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有利于大学发展新的领域和方向,促进跨学科教育与研究,也有利于吸引和募集社会资金设立讲席岗位(Faculty Fellow)和访问岗位(Visiting Fellow),因而受到研究型大学的普遍重视。国外比较成功的案例有麻省理工学院的施瓦茨曼计算机学院、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米勒研究院、斯坦福大学行为科学高级研究中心等,国内则有北大—清华生命科学联合中心、北京大学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清华大学交叉信息研究院等。院系组织单元和新型学术组织机构,分别是研究型大学内部学术组织结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代表。要有效发挥这些学术组织的主动性、激发组织内成员的内生动力,除了科学合理的内部结构,还需要从大学层面充分尊重学术单元的自主性和创造性,理顺大学与学术单元的关系,协调和促进学术单元之间的开放、合作与融合。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在全球范围内孕育兴起,创新驱动的新兴产业逐渐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在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动人工智能、量子科技、能源材料、生物医学、生态环境等领域取得新突破。近年来,中央特别是地方政府对于发展新型的研发机构表现出很高热情和积极性,一些地方政府投入巨资支持建立了一些新型研发机构(包括民办非企业法人、独立法人等形式)。这类机构侧重前沿基础研究到技术的应用和转化研究,运行机制上较为灵活多样,有地方政府为主与大学共同建设,也有地方政府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知名大型企业共建。例如,北京市教委的“高精尖中心”是地方政府依托大学建设的新型研究单元,北京市新建“量子”和“脑科学”研究院,以及广东省实验室,则是独立法人性质的新型研究机构,主要依托或借助研究型大学和科研院所的优势力量。国家层面应充分尊重和调动地方的这种积极性。但是,由于此类机构主要由地方政府出资建设,比较注重短期收益,对于机构长远的目标和可持续运行发展尚缺乏周密的考虑。建议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更多地依托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进行建设,此做法具有以下优势:(1)可充分利用大学相对稳定的学术人力资源,使得机构的研究发展具有可持续性;(2)可充分利用大学学科的丰富多样性,有利于开展多学科的交叉研究;(3)可较好实现科研平台和基础设施的共享共用,避免重复建设,提高资源使用效率;(4)研究人员一部分由大学教师兼任,另一部分合同聘任,可较好解决研究人员的流动问题,促进大学和产业间的人员流动;(5)可利用大学国际学术交流的平台,促进国际化合作研究,提升科学研究水平。

概括来说,依托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此类机构具有持续性、交叉性、共享性、流动性和国际性的优势,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地方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此外,国家重点实验室最好也是依托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融合建设与发展,不宜成为独立法人机构。




作者简介:

高松,华南理工大学校长、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

      注:文章来源于《大学与学科》202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