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成立于2007年10月(中矿委〔2007〕36号),是对学校发展规划进行研究、论证,为学校的重大改革和重大决策进行调研、提供咨询、建章立制的职能部门。2017年12月学校设立党委发展规划部(中矿委〔2017〕79号),与发展规划处合署办公。2020年3月,法律事务办公室挂靠发展规划处(中矿委〔2020〕12号)。
1.政策研究。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中心任务,对学校的重大改革、决策进行研究和论证,为学校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建议和方案。
2.规划编制与管理。编制学校中长期和阶段性总体事业规划,推动建立校院两级规划体系,对规划的落实进行监测、检查、评估。
3.规章制度管理。推动《中国矿业大学章程》的修订与贯彻执行,构建以章程为统领的规章制度体系,归口管理学校规章制度。
4.深化综合改革。推动《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贯彻落实,以改革持续激发办学活力和动力。
5.法律事务。统筹全校法律事务,推动依法治校工作;为学校重要工作、重大决策及有关事务评估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对学校相关合同、规章制度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协调、处理学校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为校内各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
6.决策咨询。跟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分析研判国内外高等教育、行业、区域发展等最新动态,组织校内战略研讨,定期或不定期为学校领导提供决策咨询。
7.参与主要办学资源的论证、统筹工作。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