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中国矿业大学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
来源:娄明阳   发布时间:2019-12-25   浏览次数:

校纪委、各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党政各部门,工会,团委,妇委,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大学章程是高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总依据。我校章程自20144月经教育部核准实施以来,在学校改革与事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作用。近年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章程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奋斗目标等都发生了重要变化,根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1号令)第28条与我校章程第100条之规定,经校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动议,常委会讨论决定,正式启动我校章程修订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充分吸纳国家高等教育改革的制度和理论成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方向和目标,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提升内部治理效能,为创建能源资源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主要依据

(一)《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年修订)、《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2011年)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国家关于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的重大部署、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主要包括: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家“双一流”建设方案、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等。

(三)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新的发展方向、目标、理念和战略等。

三、组织领导

根据中矿委〔201961号,我校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为:

组  长:刘 波  宋学锋

副组长:蔡世华

成  员:曹德欣  赵建岭  李  强  付恒升  周国庆

卞正富  王增国  周福宝  张万红  张万海

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党委发展规划部(发展规划处),修订工作启动后,机关各部门均为修订工作组成员单位。

四、程序及总体日程安排

(一)1221日,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开会,提出修订动议并经常委会批准,正式启动修订工作;

(二)1224日前,发布修订工作方案,部署修订工作,征集具体修订意见;

(三)1231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意见和建议并梳理汇总;

(四)202012日前,形成章程修订案(讨论稿)

(五)202016日前,广泛征求意见,形成章程修订案(教代会审议稿);

(六)202018日,提交教代会审议,征求代表意见、建议;

(七)20203月汇总各方意见、建议,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校党委会审定,报教育部核准;

(八)核准后,正式向校内外公布。

五、要求与说明

(一)章程修订工作是我校健全内部治理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一件大事,学校将本着民主、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修订程序,广泛征集校内外各方意见,努力使章程修订成为总结经验、凝聚共识、完善治理、增进和谐的过程。

(二)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章程修订工作,将修订工作作为一次对本领域政策法规系统学习梳理的契机,在学深悟透新理念、新精神基础上,努力提出较高质量的修订建议。

(三)本次修订工作既要于法有据,稳妥审慎,又要立足学校实际和特色,充分吸纳学校改革发展的实践成果,体现前瞻性和引领性,为未来发展留出制度空间。

(四)为更好维护章程在校内治理体系中的统领性和权威性,学校今后将加大对章程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章程》修订建议征集表.doc


中共中国矿业大学委员会

2019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