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公办大学内部管理权力运行的改革趋向
一、我国大学内部管理体制的权力特征
1.权力地位的主导性。大学内部管理中行政权力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学校成为政府部门的附属单位。2.权力运行的非受制性。中国大学的管理体制反映了政府集权管理高等教育的需要,体现了党对各项社会事业统一领导的原则,从而在根本上决定了中国大学行政权力的主导性地位。3.权力组织的科层化。对中国大学而言,科层制仅是自上而下管理元素的体现,无法兼顾自上而下的管理元素,特别是在科层制结构下,行政权力过于集中,导致行政权力监督主体的缺失,在教育资源配置过程中更容易出现权力寻租现象。
二、我国大学内部管理运行的应然趋向
1.管理理念的转变。首先要转变管理理念,引入治理理论。治理的实质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其权力是多元和相互的,而不是单一自上而下的。2.管理权力的分散。在纵向上,将管理权力逐级下放,形成校、院、系三级管理层次;在横向上,明确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各自地位,相互合作。3.管理权力的制衡。权力制衡要求明确大学内部各种管理权力的边界和归属,避免职能交叉,责权不清,利用权力制约权力,利用权力监督权力。4.管理方式的权变。中国大学要逐渐从集中的刚性管理机制,转变为分散的多元管理机制,从行政权力主导的科层管理结构,转变为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相互依赖、相互协调、彼此合作、彼此监督的非科层管理机构。
摘自《江苏高教》2013.3/王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