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立宪:问题与出路
一 、大学立宪之困境: “空中楼阁”与“画地为牢”
大学章程“必须能反映大学内部和外部不同权力主体的利益诉求,这是大学真正实现自主权,构建高水平的内部治理结构的前提”。大学章程是大学治理的制度基石,大学治理结构是大学章程的核心内容,二者相辅相成。“大学章程的实质就是要对大学治理中利益主体的权力进行重新调整和分配,明晰不同权力主体的权力边界。”
二、大学立宪之艰巨: 章程缺位与政府越位
大学章程或者真正具有约束力的大学章程的缺位为政府越位介入大学内部,干涉大学内部治理提供了“把柄”。由于大学章程核心内容的不确定性,因此无法将其写进大学章程。大学章程和大学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一体两翼。
三、大学立宪之突围: 化整为零,各个击破
具体要义是: 将大学章程中的核心要素分解为各个环节,根据各个环节内在的逻辑关系和大学实际情况,逐个击破。( 一) 大学章程核心要素之一: 大学治理结构。( 二) 大学章程核心要素之二: 保障学术权力。
四、结语: 一场艰难而又深刻的制度变迁
高校应该抓住这次大学改革的历史机遇,建立完善和创新大学治理结构,探索和建立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 同时,采用化整为零,各个击破的策略,逐步制定和完善大学章程,为大学立宪,为大学改革保驾护航。
摘自《高教探索》2013.2/毛金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