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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提高创新人才培养水平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10-17   浏览次数:

深化改革提高创新人才培养水平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答记者问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并召开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我国研究生教育已经成为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主要途径和各行各业骨干力量的主要来源,基本实现了立足国内自主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战略目标。但是,目前我国研究生教育主动服务国家大局的体制机制仍不完善,培养模式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需求还不适应,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尤为不足,制约培养质量提升的深层次障碍有待破除。

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要实现“四个转变”。一是发展方式从注重规模发展转变为注重质量提升。二是培养类型结构以学术学位为主转变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协调发展。三是培养模式从注重知识学习转变为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并重。四是人才质量评价方式从注重在学培养质量转变为学习期间的学业表现与毕业后的职业发展能力并重。

深化改革以坚持主动服务社会需求、全面提高质量为主线,以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统筹构建质量保障体系为着力点,结构上更加突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上更加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模式上更加突出科教结合和产学结合,方式上更加突出开放合作。加强改进招生计划管理是调整研究生教育结构的重要抓手。改革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形式,取消国家计划和自筹经费“双轨制”。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核心是建立以研究生成长成才为中心的机制。改变单独评定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做法,强化与招生培养紧密衔接的岗位意识,防止形成导师终身制。质量评价机制更加突出人才培养质量,将研究生毕业后职业发展能力与学习期间的学业表现一并纳入质量评价体系。

完善投入机制和奖助政策体系,并与研究生培养改革有机结合。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加快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思路,坚持重点建设的发展战略,加强培养条件和能力建设,转变建设模式,实行项目集成、任务统筹、机制创新,优化学科布局,强化学科建设,培养更多创新人才,建设更有竞争力的队伍,产生更高质量的成果。主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加快建设有利于国际互认的学位资历框架体系,推动双边和多边学位互认与教育合作。

                                                   摘自《中国教育报》7.13